2018年11月29日上午,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县行政办公大楼713会议室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明霞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文、曹小兰、韦朝宁、李伟平、杨征南,委员邓德平、邓昌辉、李梅、孙伟军、曾光明、王晖虹、韦新科、韦泽武、杨年雄、杨佛枚、何林波、梁雪芬、黄绍雄。
列席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张伟彬,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常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为民,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县十一届人大代表杨年平、覃忠定、雷健及被评议的政府组成部门的其他班子成员。
会议进行如下议程:
一、评议县人民政府部分组成部门工作
会议分别听取了被评议单位县司法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审计局的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关于县司法局工作的调研报告、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的调查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县审计局工作的调查报告。会议通过投票的方式,对被评议单位县司法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审计局的工作进行满意度评议表决。根据票决结果,对县司法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审计局的工作均为满意。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部分条文内容。